导读: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@合肥发布消息:当前,《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办法》、《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》将在月底到期。合肥市结合实际情况,重新制定了“ 2 个办法”,并计划近期实施。 新办法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,新增了两类。一类是“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”;另外一类是“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”。 普通住院待遇方面,设置起付线。新规
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@合肥发布消息:当前,《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办法》、《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》将在月底到期。合肥市结合实际情况,重新制定了“ 2 个办法”,并计划近期实施。
新办法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,新增了两类。一类是“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”;另外一类是“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”。
普通住院待遇方面,设置起付线。新规明确,对未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待遇进行了调整。在门诊待遇方面,新规扩大了大额普通门诊收治报销范围。非户籍人员参保不满 3 年大病保险封顶 30 万元,其他参保人员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。